煤的熱穩(wěn)定性測定方法
1 主題內(nèi)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測定煤的熱穩(wěn)定性所用的煤樣,儀器、設備,測定步驟、結果計 算和重復性。
本標準適用于褐煤、無煙煤以及不粘結性煙煤的熱穩(wěn)定性測定。
2 方法要點
量取6~13mm粒度的煤樣約500cm3,稱量并裝入5個100cm3帶蓋坩堝中。 在850±15℃的馬弗爐中加熱30min后取出冷卻,稱量,篩分。以粒度大于6mm 的殘焦質量占各級殘焦質量之和的百分數(shù)作為熱穩(wěn)定性指標TS+6;以3~6mm 和小于3mm的殘焦質量占各級殘焦質量之和的百分數(shù)作為熱穩(wěn)定性輔助指標 TS3~6、TS-3。
3 引用標準
GB 474 煤樣的制備方法
GB 483 煤質分析試驗方法一般規(guī)定
4 儀器、設備
4.1 馬弗爐:恒溫區(qū)不小于100mm×230mm。帶有恒溫調節(jié)裝置并能保持在850 ±15℃。附有熱電偶和高溫計。爐后壁留有揮發(fā)分排出孔和熱電偶插入孔。
4.2 振篩機:往復式,振幅40±2mm;頻率240±20min-1。
4.3 圓孔篩:與振篩機相匹配的方形篩??讖綖?/span>6mm和3mm并配篩蓋和篩底盤。
4.4 工業(yè)天平:大稱量1kg,感量為0.01g。
4.5 帶蓋坩堝:容量為100cm3瓷坩堝或剛玉坩堝。
4.6 坩堝架:用耐900℃以上的金屬材料制成。根據(jù)馬弗爐的恒溫區(qū)的大小,坩堝 架可以制成能放置5個或10個坩堝。
5 測定步驟
5.1 按GB474的規(guī)定制備6~13mm粒度的空氣干燥煤樣約1.5kg,仔細篩去小于 6 mm的粉煤,然后混合均勻,分成兩份。
5.2 用坩堝從兩份煤樣中各量取500cm3煤樣,稱量(稱準到0.01g)并使兩份質量一 致。將煤樣裝入坩堝,蓋好坩堝蓋并將坩堝放入坩堝架上。
5.3 迅速將裝有坩堝的架子送入已升溫到900℃的馬弗爐恒溫區(qū)內(nèi)。關好爐門,將 爐溫調到850±15℃,使煤樣在此溫度下受熱30min。煤樣剛送入馬弗爐時,爐 溫有可能下降。此時要求在8min內(nèi)爐溫恢復到850±15℃,否則測定作廢。
5.4 從馬弗爐中取出坩堝,冷卻到室溫,稱量每份殘焦的總質量(稱準到0.01g)。
5.5 將孔徑6mm和3mm的篩子和篩底盤疊放在振篩機上。然后把稱量后的一份殘 焦倒入6mm篩子內(nèi)。蓋好篩蓋并將其固定。
5.6 開動振篩機,篩分10min。
5.7 分別稱量篩分后大于6mm、3~6mm及小于3mm的各級殘焦的質量(稱準到 0.01g)。
5.8 將各級殘焦的質量相加與篩分前的總殘焦質量相比,二者之差不應超過±1g, 否則測定作廢。
6 結果計算
6.1 煤的熱穩(wěn)定性指標和輔助指標按下式計算:
(1)
(2)
(3)
式中 TS+6——煤的熱穩(wěn)定性指標,%;
TS3~6,TS-3——煤的熱穩(wěn)定性輔助指標,%;
G——各級殘焦質量之和,g;
G+6——大于6 mm殘焦質量,g;
G3~6——粒度為3~6 mm殘焦質量,g;
G-3——小于3 mm殘焦質量,g。
6.2 計算兩次重復測定各級殘焦指標的平均值。
6.3 將各級殘焦指標的平均值按GB483規(guī)定的數(shù)據(jù)修約規(guī)則修約到小數(shù)后一位, 報出結果。
7 重復性
各項指標的重復性都不得超過3.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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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提出。
本標準由煤炭科學研究院北京煤化學研究所歸口并起草。
本標準起草人陳麗珠、姚恩題。